关于2010年四川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佛山市顺德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加强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管理,维护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确保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实施,根据《教 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6号)的精神,结合我省成人高等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0年我省成人 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考试管理,确保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安全顺利实施
综合整治考试环境、加强考风考纪管理、确保招生考试安全是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第一要务。各市、县(市、区)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 定的大局出发,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精心组织,强化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要按照 教育厅、信息产业厅、公安厅《转发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利用无线电设备在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中作弊等行为的通知》(粤教考 〔2009〕14号)要求,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无线电管理部门、保密及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考试环境的综合治理,确保 考试安全顺利实施。各地要重点加强对利用无线电通讯工具、互联网等传播手段涉嫌泄密、作弊、诈骗等有害信息的防范和封堵,严厉打击有组织、有预谋地利用无 线电设备等现代技术手段进行团伙作弊等严重舞弊行为。各市、县(市、区)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几点意见》(教考试 〔2007〕3号)的要求,在考前通过各种形式加强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使每位考生了解考生守则和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报名时要求考生签订《考生诚 信考试承诺书》,考后要为考生建立诚信档案。要进一步加强考前宣传工作,弘扬“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社会风尚,营造“违纪必究、作弊必惩”的考 试环境,促进考风考纪的根本好转。
各市、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措施,加大试题试卷安全保密的工作力度,加强保密室的建设和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确保考试安全 顺利实施。要严格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考试〔2009〕2号附件)要求,完善制度和措施,在试卷的运送、交接和保管等各个环 节从严管理,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责任到人。各市要制订有效的应急工作预案,保证快速妥善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同时,要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特别是监考人 员、涉密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做到工作到位、责任到人,杜绝工作人员参与组织、纵容考试作弊等恶劣行为的发生,维护招生考试的良好秩序。
二、合理设置报名点,严格报名资格审查,认真做好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工作
2010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正式报名现场信息确认的办法。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月1日-5日,报名网 址:。正式报名现场信息确认时间为9月6日-10日。今年在成人高考报名系统中将启用身份证读卡器 采集、核对考生二代身份证中的基本信息,包括考生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等,以确保考生个人信息采集的真实准确,有效杜绝考生利用弄虚作假的手段获 取报名资格,杜绝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并为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顺利进行打下基础。各市要根据本市往年成人高考报考人数及历年报考人数增幅比例情况,合理设 置和安排本市成人高考报名点,方便广大考生报考成人高等学校。各市和各报名点在报名工作开始前,要为报名点配置好二代身份证读卡器,并认真组织系统测试和 操作培训,确保成人高考网上报名工作顺利实施。
各市、县(市、区)要加强对报名点工作人员的培训,根据《四川省2010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严格制定报名办法,严把报 名资格审核关。今年各专升本报名点要现场通过教育部学信平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核对专升本考生的专科毕业证(网址 )。各专升本报名点要采取有效措施提前知照专升本考生通过短信等方式获取查询 码,再由报名点工作人员现场上网查核。若发现专科毕业证书有疑异或在教育部学信平台无法查到考生的专科毕业信息,则必须立即书面通知考生到四川省教育厅高 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鉴定部进行学历验证,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验证结果。考生凭假证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报名的,何时发现,何时取 消考生的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点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任,准予不具备报名资格考生报考的,将追究其责任,并通报批评。
三、严格招生管理,优化专业结构,切实保证新生入学的质量
各成人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16号)的要求,做好成人 高校招生专业及计划的编制工作,成人高校年度招生计划经四川省招生办公室核实无误后向社会公布。为切实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各招生院校必须履行向社会公 布的招生专业及计划的承诺,不得随意取消或变更已经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院校部分招生专业确因上线人数不足不能单独成班时,经四川省招生办公 室审核批准,可以削减该专业的招生计划,并由招生院校妥善解决该专业上线考生的遗留问题。在录取过程中,省外招生院校调入和调出招生计划,必须经四川省招 生办公室同意,并在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系统”和录取系统进行调整。
各成人高校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秩序管理的通知》(教发〔2007〕23号)的精神,增强为在职从业人员服 务的意识,坚持以业余学习形式为主的办学方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一律停止招收脱产学生,凡违规招收脱产学生的普通高校将被取消成人高等 学历教育招生资格。要根据在职从业人员深造和社会经济建设对人才的需求,进一步优化专业设置、学习形式,调整教学内容和专业结构,专业设置和教学内容要注 重实用性、技能性和职业性,学习形式以业余和函授为主,充分发挥成人高校的办学特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要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加强函授站(点)的建 设,加大投入,促进函授教育的规范化和现代化。
成人高考考试科目见《四川省2010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附件1),其中高中起点专、本科的数学考试科目不分文理科,专升本数学科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二)。
为切实保证新生质量,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四川省招生委员会根据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招生院校招生生源计划数分招生层次和类别划定。
四、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努力提高招生服务水平
各级招生部门、各成人高校要进一步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工作体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招生服务水平, 对于考生应予知晓的招生政策、报名资格、考试办法、录取规则以及成人高校办学资格、办学类型、录取结果和学费标准等信息,应全面、准确、及时向考生公布, 使“阳光工程”更加制度化、常态化。对于可能影响考生考试和录取的重要事项应在报名阶段履行告知义务;对报考专升本的考生,特别要告知其在入学报到时必须 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否则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已取得 学籍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其学籍。颁发本科毕业证时,发现学生所持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为无效毕业证书的,不得发放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取消其学籍。
五、提高思想认识,严密工作程序,按要求积极落实国家成人本科教育优惠政策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部门要充分认识国家鼓励大学毕业生服兵役和“下基层”对提高军队素质和改善基层干部结构的重大意义,按照教育 部《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文附件2)的要求,严密工 作程序,加强宣传动员工作,切实提供周到便捷服务,确保国家对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申请接受成人本科教育的优惠政 策落到实处。具体实施办法见附件2。
六、严肃招生工作纪律,维护招生工作秩序,确保成人高考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各级招生部门、各高校(函授站、点)要把严禁招生乱收费及违规录取、严禁组织考生跨省报考、防范有组织的群体性作弊行为、严禁举办“先上 车后补票”的成人大专套读班、确保考生信息准确,作为今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重点内容抓实抓好。成人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得委 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任何个人、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各高校(函授站、点)一律不得组织考生跨省异地报考。严禁成人高校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 中职学校(含中专、职中、技校)在校生参加成人高考。成人高校不得以大专学历教育名义并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宣传、录取和教学活动。各成人高校要坚决 杜绝虚假宣传、体制外招生、异地举办脱产班等行为,严禁在招生宣传中以模糊虚假信息误导考生及通过不正当手段恶意竞争生源等行为。凡未经教育部正式批准的 高校、明令暂停招生的高校以及未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备案的函授站,均不得安排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同时,严禁乱办班、乱招生、随意许诺颁发学历文凭 及任何形式的先入校学习次年再参加考试的违规行为的发生,各类成人高校不得招收试读生、旁听生和超前生。凡违规招生的成人高校,将给予压缩招生规模,直至 取消其招生资格的处罚。各市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本地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函授站(点)的管理和监督,凡发现组织考生跨省报考和违规办学的, 一律取消举办教育培训、函授教育资格,并给予公开曝光。
各成人高校要加强对新生入学资格和照顾加分条件的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学校必须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附件:
1.四川省2010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四川省2010年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实施办法(试行)
四川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
二0一0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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